QB 1644—1998 定型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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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1644—1998.
1范围
QB 1644规定了定型发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QB 1644适用于以高分子聚合物等原料配制而成为固定修饰、美化发型的液体喷发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7917.1—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汞GB/T 7917.2—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砷GB/T 7917.3—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铅GB/T 7918—19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449—1993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BB 0005--1995气雾剂产品标示
QB/T 1684-—1993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1993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产品分类
按定型发胶的喷射动力分为气压式喷发胶和泵式喷发胶。
4技术要求
4.1感官、理化及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4.2净含量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95)第43号中表(一);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偏差△Q≥0。
4.3 包装外观要求
应符合QB/T 1685-1993中3.6,3.10.2,3.10.3的规定。
(QB 1644—1998 定型发胶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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