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箱包有毒有害物质检测

作为公认的箱包生产大国,中国的儿童箱包无论在款式设计,还是装饰功能,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一、需求背景目前来讲,国家一直试图出台一部有关儿童箱包的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已经成形,包括原料、配件、外观、物理机械性能都已经有了具体要求。然而儿童箱包除了这些使用性能上的质量要求外,其潜在的化学性能引起的不安全因素也必须纳入考量范围内。由于国际上没有专门针对儿童箱包的国际标准,也没有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可供参考,这就给儿童箱包的化学性能检测带来一定难度。但是从一些儿童玩具,儿童相关的纺织品安全要求相关标准我们其实也可以找到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的要求,于是在调研了部分标准后,我们提出如下解决方案。二、参考标准介绍1.有关箱包的国外标准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美国ASTMF963-17“StandardConsumerSafetySpecificationforToySafety”欧盟REACH法规,欧盟EN71“Safetytoys”系列标准2.有关箱包的国家标准,GB6675-2014《玩具安全》GB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3.有关箱包的产品标准和原辅料的检测方法标准QB/T1333-2010《背提包》QB/T2155-2010《旅行箱包》QB/T2858-2007《学生书袋》三、儿童箱包分类根据相关标准,我们可将儿童箱包分成三大类,分别对应儿童的不同发育阶段。具体如下:Ⅰ类:36个月以下婴幼儿使用的箱包;Ⅱ类:36个月(含)以上至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箱包;Ⅲ类:6岁(含)以上至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箱包。四、材料对应化学性能要求1.皮革、皮毛、再生革类材料可以依据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来执行。Ⅰ类儿童箱包要符合标准中A类要求,Ⅱ类和Ⅲ类儿童箱包要符合标准中B类要求,2.聚氯乙烯人造革材料要符合GB 21550-2008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具体要求如下:1)聚乙烯单体限量应该不大于5mg/kg2)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铬含量应不大于75mg/kg3)其他挥发物限量为不大于20g/㎡。3.纺织材料Ⅰ类儿童箱包中的甲醛、偶氮染料和重金属含量要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防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中A类要求Ⅱ类和Ⅲ类儿童箱包的甲醛和偶氮染料要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中B类要求五、项目对应化学性能要求1.短链氯化石蜡儿童箱包中的短链氯化石蜡含量要求应该小于0.15%。 检测方法,皮革、皮毛、再生革类材料可以依据GB 20400-2006来执行,纺织材料可以依据GB∕T 40263-2021《 纺织品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人造革、合成革、塑料材料按照SN/T 3814来执行。2.邻苯二甲酸酯Ⅰ类儿童箱包要求:DEHP+DBP+BBP+DIBP<0.1%、DINP+DIDP+DNOP<0.1%Ⅱ类和Ⅲ类儿童箱包要求:DEHP+DBP+BBP+DIBP<0.1%检测方法,皮革、皮毛、再生革、人造革、合成革类材料可以依据GB/T 22931-2008《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增塑剂的测定》;纺织材料可以依据GB╱T 20388-2016 《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四氢呋喃法》;塑料材料可以依据《GB/T 29608-2013 橡胶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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