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存在的问题,规范自身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提到知识产权,很多人会认为知识产权就是专利,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专利仅仅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并不是全部。
“知识产权”还可以称之为“知识所属权”,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它包括: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
所谓著作权又称之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在著作权一类我们通常说到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作品登记;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一、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省市各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各种配套激励政策的实施,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正逐步展开。
全国各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都有类似政策: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即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奖励。但却很少有人提及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落实执行的问题和高额奖励背后的隐忧。
究其原因数其二:
1、只看重外部奖励补贴,不注重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对于知识产权贯标及认证还不是特别热衷,但是随着各级政府奖励政策的出台落实,开始将知识产权贯标提到日程上来。
这些企业更看重能从各级主管部门拿到的奖励,而不是通过贯标能为企业经营防范的风险和带来的隐形收益。
究其原因,一是自身研发投入产出较少,二是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管理应该未雨绸缪,而知识产权贯标正是提前进行诊断,查漏补缺,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2、形似而神散,后续改进缺失。目前,很多企业没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甚至没有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这样的企业往往聘请了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辅导机构,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中,基本套用辅导机构的模板,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文件不可能适用于每一家企业。
这样的想法和做法与国家推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做不到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全面贯彻执行,该做的风险防范不做调查,企业的研发立项前、过程中,知识产权申请前,甚至新产品上市前都未做到全面的检索评估,这就埋下了无数隐患。
近几年报道的商业秘密泄露案件、产品出口遭遇知识产权诉讼等,均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出现了漏洞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