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认定标准,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
一 、什么叫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及以上企业的统称,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
统计范围:
有资质的建筑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样本法人单位
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
辖区内有总承包或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
(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纳统流程
每家企业要先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遵循“先进库再有数”,不出库不出数),国家统计局大概会每年10月左右会发布纳统通知(已经入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营业收入达到入统标准的可纳统),国家统计局发布通知后,各区网站也会发布通知,通知企业办理纳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