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婴儿睡眠产品ASTMF3118-17测试标准要求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批准了一项新的联邦安全规则16CFR1236,适用于供5个月以下婴儿睡眠和年龄分级的婴儿睡眠产品。
受拟议标准约束的产品需要具有不大于10°的睡眠表面角度,并且需要满足CPSC标准对摇篮和摇篮的要求。
委员会建议通过引用ASTMF3118-17a并入,但有以下排除或补充:
对引用标准的介绍和范围的修改:
1.在整个ASTMF3118-17a标准中将术语“婴儿倾斜睡眠产品”替换为“婴儿睡眠产品”'
2.不遵守ASTMF3118-17a的第1.3节,而是遵守以下内容:
一种。此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涵盖了其他ASTM睡眠标准未涵盖的产品,例如:
ASTMF1169全尺寸婴儿床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F406非全尺寸婴儿床/游戏床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F2194摇篮和摇篮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F2906床边睡床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3.不遵守ASTMF3118-17a第2节,而是遵守适用于睡眠产品的ASTM和联邦标准:(ASTMF1169/16CFR1219、ASTMF406/16CFR1220/16CFR1221、ASTMF2194/16CFR1218,ASTMF2906/16CFR1222)
4.不符合ASTMF3118-17a的第2.3和2.4节,包括图1和图2。
5.在整个ASTMF3118-17a标准中,将术语“辅助倾斜睡眠产品”替换为“辅助婴儿睡眠产品”
6.不符合ASTMF3118-17a的3.1.3至3.1.6节
7.不遵守ASTMF3118-17a的第3.1.7节,而是遵守以下内容:
3.1.7婴儿睡眠产品,名词——一种独立式产品,旨在为大约五个月大的婴儿提供睡眠空间,通常由固定或摇摆底座支撑,不受任何联邦法规的约束。睡眠标准8.不符合ASTMF3118-17a的3.1.7.1至3.1.9节
9.不遵守ASTMF3118-17a的第3.1.10节,而是遵守以下内容:
3.1.10新生儿睡眠产品,名词——一种独立式产品,旨在为大约三个月大的新生儿提供睡眠调节,由固定或摇摆底座支撑,其座椅靠背长度,从靠背开始测量,不大于17英寸(432毫米)且不受任何联邦睡眠标准的约束10.不符合ASTMF3118-17a的3.1.11至3.1.13节
11.不符合ASTMF3118-17a第5节
12.不符合ASTMF3118-17a的6.1至6.8节
13.不遵守ASTMF3118-17a的第6.9节,而是遵守以下内容:
一种。6.9*大座椅靠背角度
b.6.9.1附件、紧凑型和婴儿睡眠产品——当按照7.11.2
c进行测试时,用于睡眠的座椅靠背表面沿着乘客的头到脚轴线相对于水平线的角度不应超过10°。6.9.2附件、紧凑型和新生儿睡眠产品——当按照7.11.3
d进行测试时,用于睡眠的座椅靠背表面沿着乘客的头到脚轴线相对于水平线的角度不应超过10°。6.9.3附件、紧凑型、婴儿睡眠产品和新生儿睡眠产品——应满足16CFRpart1218摇篮和摇篮安全标准的要求
14.不符合ASTMF3118-17a的6.10至7.10节
15.在ASTMF3118-17a的第7.11.2.1节中,将“如果适用,将产品置于制造商建议的*高倾斜角度位置”替换为“如果适用,将产品置于制造商建议的用于睡眠的*高座椅靠背角度位置””
16.在ASTMF3118-17a的第7.11.3节中,将“新生儿倾斜睡眠产品和新生儿倾斜睡眠产品附件”替换为“附件、紧凑型婴儿睡眠产品和新生儿睡眠产品”
17.不符合ASTMF3118-17a的第7.12至9节或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