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材料回潮率测定
实验目的
了解测定纺织材料回潮率的方法标准,熟练掌握通风式烘箱的正确操作方法,掌握箱内称重方法。
实验原理
纺织材料的吸湿通常用回潮率表示,即试样的湿重与干重的差值对干重的百分率。
烘箱法是利用箱内电阻丝通电加热使箱内空气温度上升,材料中水分子的热运动增加。另外,箱内温度升高,饱和水蒸气压增加,相对湿度降低,使试样逐渐脱湿,当箱内温度升至规定值时,把试样放入箱内,使纺织材料的水分子蒸发于空气中,并利用换气装置将湿空气排出箱外。由于纺织材料内水分不断蒸发和散失,质量不断减少。当质量烘至恒重时,即为材料干重。
国家标准规定,供给烘箱的大气应为标准大气,如非标准大气,则测定的烘干质量应修正至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干重。
试验步骤:
1. 校正烘箱上的链条天平。开启电源开关,调节烘燥温度。
2.快速称取试验的烘前质量,*至0.01g。将称好的试样扯松,扯落的杂质和纤维应全部放回试样中;
3.待烘箱内的温度上升至规定温度时,取下链条天平左方的砝码盘和放盘的架子,换上钩篮器和烘篮,校正链条天平的平衡;
4.从烘箱中取出烘篮,将称好的试样放入篮中,将烘篮放入箱内相对应的篮座上。如不做8个试样,则应在多余的烘篮内装入等量的纤维(否则会影响烘燥速度)。关闭箱门,开启转篮开关,烘箱开始工作。
5.试样烘至规定时间后,关闭转篮开关,打开伸缩盖,开启照明灯。旋转转篮手轮,用钩篮器勾住烘篮逐一称重,记录每个试样的重量。
6.*次称重后,关闭伸缩盖,打开排气阀,开启转篮开关。5分钟后进行第二次称重,并记录每个试样的重量。
7.如果2次称重之间的质量差小于第二次质量的0.05%,可认为已经烘至恒重,第二次质量为干燥质量。如果2次称重的质量大于0.05%,则应重复上述步骤进行第三次称重。
8.用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测量烘箱周围空气的温湿度。
结果计算
回潮率 W=(G-G0)/G0*100%
式中:G为试样的烘前质量(g),
G0为试样的烘干质量(g),
每份试样的回潮率*至小数点后2位,多份试样的平均值*到小数点后一位。
烘干质量的修正
当通入烘箱的大气位非标准大气时,测得的烘干质量须用下式修正:
Gs=G0*(1+C)
式中,Gs为在标准大气下测得的烘干质量(g),
C为用作修正至标准大气条件下烘干质量的系数(%)
C的计算如下:c=a(1-6.58×10-4×e×r)
式中,a为有纤维种类确定的常数,(见表2),
e为送入烘箱空气的饱和水蒸气压力(Pa),e值取决于温度和大气压,在标准大气压下的e值见表3,r为通入烘箱空气的温度百分率。当e<0.05%时,不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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