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510.3-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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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GB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IEC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V 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000V 以下的50Hz/60Hz的1000V 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50槡2V(脉动直流电源)。注:50V 额定输出电压*限值符合GB/T18379中电压区段Ⅰ的要求。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 中给出。作为设备中线路的一部分的固定独立式安全特低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性能要求在GB19654中给出。作为灯具部件的插入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补充要求,可视为内装式转换器。
标准号:GB 19510.3-2009
标准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Part 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step-down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0-15
实施日期:2010-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4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99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9510.3-2004
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