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8-2011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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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18-2011.Determination of atmospheric articles PM10 and PM2.5 in ambient air by gravimetric method.

1适用范围

HJ 618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重量法。

HJ 618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的手工测定。

HJ 618的检出限为0.010 mg/m³(以感量0.1mg分析天平,样品负载量为1.0 mg,采集108m³空气样品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3 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2 PM2.5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2.5μm的颗粒物。

4方法原理

分别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使环境空气中PM2.5和PM10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和采样体积,计算出PM2.5和PM10浓度。

6样品

6.1 样品采集

6.1.1 环境空气监测中采样环境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HJ/T 194的要求执行。采样时,采样器入口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5m。采样不宜在风速大于8m/s等天气条件下进行。采样点应避开污染源及障碍物。如果测定交通枢纽处PM10和PM2.5, 采样点应布置在距人行道边缘外侧1m处。

6.1.2 采用间断采样方式测定日平均浓度时,其次数不应少于4次,累积采样时间不应少于18h。

6.1.3 采样时,将已称重的滤膜(5.3) 用镊子放入洁净采样夹内的滤网上,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将滤膜牢固压紧至不漏气。如果测定任何一次浓度,每次需更换滤膜;如测日平均浓度,样品可采集在一张滤膜上。采样结束后,用镊子取出。将有尘面两次对折,放入样品盒或纸袋,并做好采样记录。

6.1.4 采样后滤膜样品称量按第7章分析步骤进行。

(HJ 618-2011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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