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3-2011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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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13-2011.Soil-Determination of dry matter and water content- Gravimetric method.
1适用范围
HJ 613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重量法。
HJ 613适用于所有类型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ISO 11465土壤质量干物质和水分基于质量的测定重量法(Soil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dry matter and water content on a mass basis-Gravimetric metho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干物质含量 dry matter content on a mass basis
指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土壤中干残留物的质量百分比。
3.2
水分含量 water content on a dry mass basis
指在105°C下从土壤中蒸发的水的质量占干物质量的质量百分比。
3.3
恒重 constant mass
指样品烘干后,再以4h烘干时间间隔对冷却后的样品进行两次连续称重,前后差值不超过*终测定质量的0.1%,此时的重量即为恒重。
注1: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土壤的干燥时间为16-24h,少数特殊土壤样品和大颗粒土壤样品需要更长时间。
4方法原理
土壤样品在105 士5°C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后的土样质量差值计算干物质和水分的含量,用质量百分比表示。
5仪器和设备
5.1 鼓风干燥箱: 105士5°C。
5.2干燥器: 装有无水变色硅胶。
(HJ 613-2011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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